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难度加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易发多发。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三)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五)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直接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加快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一要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更加积极主动地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二要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地区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尽最大努力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三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确保其得到有效监护和妥善照顾。切实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四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五要进一步明确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六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救助保护制度,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会议决定对《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出修改。修改后的《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了烈士评定条件,设立了统一标准的烈士褒扬金制度,规范了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明确了对烈士遗属的优待,加强了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应修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