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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法治生态建设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8:34  法制日报

  ?? 本报讯 “法治生态建设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一个全新课题,是指在政府公权力推动之下,以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至上为根本原则,坚持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构建一个安定有序、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状态。”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将法治生态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了实践与探索。

  “几年来,法治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表现在社会形势安全稳定,信访工作实现突破,公众安全感持续增强。”上犹县委书记何舜平介绍说。

  一组荣誉可为见证:2009年,上犹县被中央综治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为赣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赣州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信访工作先进县”,2010年,被江西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2010年,该县公众安全感综合测评指数居全省第四,居赣州市第一。

  综治、信访,是上犹县法治生态建设中牢牢把握的两大工作重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实行综治和信访工作每月调度制,由县委书记、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对涉及综治、信访等方面工作进行研究、调度;建立县党政领导与县直单位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县党政领导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一名律师在接访中心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对能当场解决问题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给来访群众明确解决时限。针对重信重访问题,该县制定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问题全部由县领导包案处理;此外,还通过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大大增强了乡(镇)、单位“一把手”抓综治、信访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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