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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生态建设三点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8:34  法制日报

  点评

  开展法治生态建设,需要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制度。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推动工作的最有力保证。上犹县法治生态建设最重要一点就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高位推动,建立了一套符合县情实际的工作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使工作步入正轨,实现常态化,为法治生态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开展法治生态建设,需要切实加大政府的有效投入。上犹县虽然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但在综治和信访等方面却舍得投入,5年内共投入公共安全经费1.67亿元,占5年地方财政收入总和的24.96%,从而有效促进了社会安全稳定,为法治生态建设夯实了物质基础。

  开展法治生态建设,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上犹县在开展法治生态建设过程中,正是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对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将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网络,多渠道畅通言路,掌握民情社情,并在第一时间对隐患进行排查,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法的创新,为法治生态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上犹县委书记 何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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