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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5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10:45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曾双菡:100%≠50%+50%:一个值8000元的人,就别讨价还价只愿付他7500元。即使省下了500块,实际上却凉了他的心,一有更好的机会,人家拔脚就走。相反,痛痛快快付他10000元,他会拿出两倍的能耐为你卖命干。记住,花两个人的钱去招一个好人要比用一个人的钱去招两个差人有意义得多……

  @笑思了:如果2012年火山没喷,地没裂,楼没倒、家没淹,你还在、他还爱;请在2013年1月4日结婚吧。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201314(爱你一生一世)。如果你真心爱一个人、请转发到你的微博,不管你相不相信、如果2012年世界真的毁灭,这也就是最浪漫的转发、为了你爱的人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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