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合肥引入听庭评议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15: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7月21日消息(记者张秋实 通讯员孙亮)日前,合肥市引入听庭评议机制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行为。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听庭评议制度》,对听庭评议案件范围、比例、评议人员组成、评议方法、评议情况反馈等做出明确规定。据了解,听庭评议是对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给予评价的一种监督,能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所谓听庭评议,就是对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给予评价的一种监督,用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据该项制度规定,听庭评议案件由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确定,重点选择疑难复杂、群体性或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听庭评议案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5%。听庭评议人员由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组成,每件案件的评议人员为5—7名,具体人员于庭审前3日随机选择确定。评议人员将根据承办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独立评分,填写听庭评议表。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依据听庭评议结果对承办律师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并将评议情况通知律师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为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合肥市司法局明确听庭评议的内容包括: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情况,对法律援助律师在法院、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代理(辩护)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