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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坚持强制起诉中国船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2日08:41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日本地方部门似乎要在中日撞船事件上纠缠到底。

  去年9月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发生后,日方曾非法抓扣中国渔船船长,并按“国内法”将其移交冲绳县那霸检方“处理”。而在那霸检方做出“免于起诉”的处理结果后,那霸检察审查会却一再表决要求“起诉”中国船长。昨日,该审查会第三次做出要“强制起诉”中国船长的表决。

  分析认为,那霸检察审查会虽然表决认为应当强制起诉中国船长詹其雄,但实际上此事几乎不可能进行公审。

  冲绳表示欢迎

  日本媒体昨日报道称,有关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那霸检察审查会再次表决认为,对涉嫌“妨碍公务”,但已由那霸地方检察厅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应进行“强制起诉”。事发地冲绳各界对此表示欢迎。

  那霸检察审查会曾于2011年4月表决认为,“中国渔船撞上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水城’号,应当以‘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起诉詹其雄”。那霸地方检察厅对此予以驳回,仍维持“免于起诉”的决定。

  6月22日,那霸检察审查会再次表决,认为应当以“舰船破坏罪和违反《外国人渔业规制法》”的罪名对詹其雄进行起诉,那霸地检6月28日以“詹其雄回国后未被发现在钓鱼岛附近领海内违法作业,没有再犯的可能性”为由,再次决定不起诉。

  强制起诉实效性受质疑

  日本媒体分析认为,那霸地方法院指定的律师今后将行使检方职能强制起诉詹其雄,但日方几乎无望把起诉书副本送达已经返回中国的詹其雄手中。送达副本必须有中国政府合作,但中方严正声明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因此难以指望得到中方配合,而如果起诉书无法在2个月内送达詹其雄处,公诉将被撤销。因此,实际上公审将难以实现。

  日媒还分析称,虽然“强制起诉”制度旨在把市民情感更强烈地反映到侦查工作中,但上述事态导致该制度的实效性遭到了质疑。日方应该重新考虑侦查和处理的方式。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去年9月就指出,日方对中方船长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姜瑜表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意志和决心坚定不移。中方已就此事件通过多种渠道多次向日方表明了严正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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