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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杀人尼日利亚男子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9日08:35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 海鹏飞 实习生 刘晓照 通讯员 杨文春 唐庆联 尼日利亚男子涉嫌杀人在广州被刑拘,法援律师发现诸多疑点作无罪辩护,最后法院判决无罪。2008年至2010年4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外国人案件461宗,迄今承办少数民族案件63件。

  2006年,34岁的尼日利亚男子欧比欧亚(中文译名)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被刑拘。公诉机关指控,欧比欧亚等在被害人法兰西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石门里六巷一出租屋内,因故与被害人法兰西发生争执后,即起杀人之心,随后趁法兰西不备,持水果刀捅刺其胸腹部,并用煤气瓶击打头面部等手段,将法兰西杀死。

  开庭前,广州市法援处指派精通英语的崔崇律师为欧比欧亚的辩护人。崔律师研究案情发现,公诉机关提供的直接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欧比欧亚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且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为此,崔律师法庭上作了无罪辩护,称报案人西蒙并不认识欧比欧亚,只是被害人的哥哥猜测凶手是欧比欧亚并告诉西蒙,案发没有目击证人,且邻居证言案发时有四五人在房间内,多人皆有作案可能,欧比欧亚也一直未做有罪供述。

  经审理,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检方指控的欧比欧亚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欧比欧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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