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 梁爽 实习生 汪吉 安立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实习生 汪吉 通讯员 安立) 农民工黄某在锯木板时被飞出的铁钉击中右眼,花去近2万元医疗费。事后,黄某多次向包工头与装修老板索赔遭拒,只得将二人告上了江岸区法院。
昨日,黄某告诉记者,去年8月,他来到二七路一家美发店做装修。当月11日,黄某锯木板时,木板上一根铁钉突然“蹦”了出来,击中了他的右眼,同事立即将他送往医院。经鉴定,黄某的伤情是外伤性瞳孔位移、虹膜穿孔、晶体半脱位,伤残程度10级。他前后住院36天,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
黄某后来得知,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包工头使用了“水货”材料,铁钉才会无故飞出。因此,黄某多次找包工头童某与美发店老板谢某索赔,但只有童某支付了第一次的医疗费7000余元,之后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未再给分文赔偿。
黄某起诉至童某和谢某,要求他们赔偿67898.6元。昨日,江岸区法院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