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阳,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的帮助下,无资质违规承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工程,事后为报答沙志刚,程将部分工程违规转包给沙指定的公司,沙获利200万元。昨天,市一中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程晓阳有期徒刑1年7个月,其公司被判罚金100万元。
检方指控,程于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为感谢时任国土部官员,兼“二次调”基础图件组组长的沙志刚,在天目公司违规承揽遥感数据及调查底图采购项目中提供的帮助,按沙的要求,违规以高出市场价200万元的价格,将河北省的调查底图制作项目分包给沙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源公司),该款被沙志刚非法占有。
法院认为,天目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程晓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判处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宣判后,程晓阳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案情
官员为同学介绍生意收钱
程晓阳称,2007年,沙志刚任“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图件组组长,天目公司代理的美国的卫星数据是“二次调”项目所需数据之一。同年5月,沙介绍他与其同学、同做卫星影像的淘源公司贾汛相识,并暗示他以后和淘源公司合作。天目公司在拿到120万平方公里测绘的业务后,将其中20万平方公里的河北地区的底图生产业务,分包给淘源公司。单价和其从国土部拿项目的价格一致,为40元/平方公里。但按照合同的规定,程不能分包业务。
沙志刚称,他未审查天目公司的资质就将工程给了该公司,他知道程将部分业务分给淘源公司,是讨好自己,想让他帮忙继续做其他业务。淘源公司贾汛也称,为让沙志刚帮其承揽业务,他还和沙私下草拟协议,约定公司收益沙占65%,他本人只占35%。
>>背景
涉案官员还被控其他罪行
另外,根据检方调查,沙志刚在任国土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任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期间,还涉嫌在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投标资格考试中,将考题泄露给淘源公司,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贾汛贿赂8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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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案中一副司长已被判12年
今年2月25日,原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因犯受贿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法院查明,2006年至2009年之间,温明炬利用担任国土部官员,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一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该公司在承揽土地调查项目及减免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70万元,并接受公司价值20万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