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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五类食品进行销毁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3日04:55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苗发自北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起就《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要求,对超过保质期等五类食品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封存、销毁、退回食品生产者等措施退出市场;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这五类食品包括已经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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