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我国的慈善事业尚处于 “初级阶段”。在这种大背景下,慈善行为的方式也就会“五花八门”,就既会有陈光标式的 “高调”,也会有一些慈善者捐款时的 “默默无闻”。由于慈善者实施慈善的出发点不同、利益诉求不同,最终会导致实施慈善行为时的 “乱象纷呈”。
其实,真正的慈善,应是 “不事张扬”的慈善,是完全无私的慈善,绝不是伤害被捐助者尊严和自尊的慈善。而之所以会出现如此高调的 “床头堆善款”式慈善,说到底,与我国开展慈善事业的历史沉淀较少有关,也与我国时下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慈善文化有关,归根结底还是与我国慈善发展的不完善、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只有当我们的慈善事业和慈善活动,真正成为一种公民自觉,每一个慈善者实施慈善的目的只是基于 “慈善本身”,而不是想通过 “慈善行为”获得另一个 “私利”诉求,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