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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拟规定:临近保质期食品应作醒目提示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专电 根据12日公布的《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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