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港拟立法淘汰钨丝灯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3日08:12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康殷 最常见的钨丝电灯泡,其实九成能源用于发热,余下的一成才是发光,能效偏低让港府推出淘汰计划。香港限制销售钨丝灯泡的公众咨询昨日展开,港府提出逐步淘汰钨丝灯泡的建议,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咨询期至11月11日完结。

  机电工程署副署长陈帆表示,香港的照明用电量在过去十年平均约占全港总用电量15%。以较具能源效益的替代产品取代钨丝灯泡,可节省大量电力,有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咨询文件建议以立法方式,分阶段限制能源效益较低的非反射型钨丝灯泡的供应。强制计划的首阶段涵盖25瓦或以上的非反射型钨丝灯泡,即包括一般照明用灯泡、蜡烛形、花式圆形及其他装饰灯泡,但不包括钨丝卤素灯泡。港府建议禁止供应未能符合最低能源标准的灯泡,并采用注册制度,管理符合最低能源表现标准的钨丝灯泡的供应。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实施或计划逐步淘汰钨丝灯泡。港府估计,推行建议计划每年可节省多达3 .9亿度电,全港用户每年共可节省3.9亿港元电费,并可减少273000吨二氧化碳排放。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