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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受审“毒豆芽”案首批被告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3日08:35  法制日报

  ? 本报沈阳8月12日电 记者霍仕明张国强 备受全国关注的沈阳“毒豆芽”案(本版4月25日作过报道)有了最新进展,目前已有3起案件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获刑6个月至2年,并处1万元到2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在生产销售豆芽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皇姑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王长志、陈艳玲有期徒刑10个月和6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另4名被告人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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