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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连续3年70%超收收入用于民生 总额5.1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6日20:52  南海网

  

海口连续3年70%超收收入用于民生总额5.1亿元

  海口市接受《预算条例》执法检查,70%超收收入用于民生支出(南海网记者杨隽莹摄)

  南海网海口8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隽莹)8月16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对海口市贯彻执行《审查监督预算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海口市70%超收收入用于民生支出,连续三年超收用于民生支出总额5.1亿元。

  2008-2010年,海口市本级超收收入分别为11317万元、23796万元、36800万元,共计71913万元,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将支出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超收收入重点用于民生。其中,2008年-2010年,安排用于民生项目支出的超收收入达到51390万元,占总额的71.4%。

  海口市对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要求细化到底级科目,据了解,海口对基本支出推行分类分档、定员定额管理,目前全市预算单位共分为五大类,每一类别具体划分为一至四档,定员定额标准和范围结合每年的实际情况酌情作出调整。

  为加快支出进度,2011年起,海口市在部门预算中引入预批复制度,促进各部门提前着手项目准备,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等资金统筹考虑,一般预算资金保人员支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自有资金扣除执收成本后优先安排公用和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

  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向一致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不必设立的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取消,提高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和使用效益,加快项目执行进度。2011年,专项数已经从2010年的144个减少到56个,88个专项已并入部门预算或取消,有效整合财政资金。

  在贯彻执行《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的过程中,海口市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海口市提出每年的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待审议通过后30天内批复,因此,各单位正式获得预算批复一般在一季度末或二季度初,这就影响了预算单位第一季度的预算执行。

  2011年起,为提高全年预算支出的均衡性,海口市试行预算预批复制度,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此外,海口市在执行条例过程中,还发现预算调整事项受上级影响,难以按时间要求报送;上级转移支付年初不明确,易造成预算安排与执行差异较大;市级人大会议召开时间早于区级,影响代编预算准确性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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