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文件)”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税务总局表示,该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国税总局突发声明:“年终奖分12个月征税”是伪造!同时表示将追究伪造公文者的法律责任
最新进展
紧急发声明 承认编辑制度有漏洞
16日,针对媒体称,中国会计视野网是最早发布伪造“第47号文件”的网站,该网站16日上午紧急发表声明。
中国会计视野网发表声明《解释及致歉“47号公告”非视野首发》,该声明称,“12日(上周五)11时7分,来自税屋网站的中国会计视野网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当天13时59分,中国会计视野网将该法规收录网站的法规库栏目,但考虑对来源的不确定以及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广泛质疑,该法规于13日18时21分予以了删除。该声明还承认,他们的编辑制度存在漏洞,对来源存有疑虑的内容把关不严,同时向各位读者、社会公众及税务总局表示道歉。
据了解,“中国会计视野”是由财政部以财人函〔2002〕4号文批准的网站,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上海思耐文化传播中心负责具体运营。网站面向千万会计人所需,提供信息、知识和交流平台服务。
追根究底
“有人”到底是什么“牛人”?
●从央视到新华网都发了“假消息”
记者查阅近日各媒体报道发现,关于47号文件最早出现在11日的网络上。随后,《广州日报》在13日以大幅篇进行了报道;就在同一天,新华网也发了相同题材的稿子;而且,央视更是在4频道与新闻频道进行了相关报道。
这还不算,就在14日当天,国内众多媒体都以《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为题进行了大量报道,一时间网友们议论纷纷,占主流的观点是为这一“减负”措施叫好。
记者发现,无论《广州日报》还是央视新闻,其采访对象都明确指出为“国税总局相关人士”,新华网的稿子更是清楚地点明采访对象是“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由此看来,冒用国税总局名义的这位“相关人士”,相当不一般!
●谁能盗用国税总局名义,连央视都上当
记者了解到,上个周末媒体上盛传的这份所谓的47号文件,主要是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税后,“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情况可以消除。
这一消息被诸多媒体解读后,引发读者热议。然而,就在大家纷纷叫好之际,国税总局又突然出面辟谣。很多人不禁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15日,记者对此事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溯源。
●“47号文件”为什么骗了这么多人
这一次出现的虚假信息,在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代鹏看来,反映了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非常高;二、发布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的人,起码对这个问题本身有一定的了解。三、在整个税法修改和制定方面,我国的确存在一些滞后,就给相应的虚假信息提供了可乘之机。代鹏表示,税务政策的发布必须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以文件或公告的形式发布。我们在网站中可以查到,在这之前,国家税务总局恰好在7月底发布了第46号文,对个人所得税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同时发布了政策的解读稿。而这一次,大家没有把政府网站作为最主要的了解途径,结果使得人们认为,既然7月23日发布了第46号文,那么8月份发布第47号文也就顺理成章了。所以有人利用了这种在一定真实信息基础之上的伪造信息进行相应的发布。
●到底是谁冒用了国税总局名义?
15日,国税总局的辟谣公告上网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震惊之余,最关心的问题马上出来了:公文是谁伪造的?居然能轻易骗过了几乎所有主流媒体的判断力?
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并没有答案。国税总局的公告中只说会对这件事进行追究,可后续情况谁来“公告”?
没有人会否认这是国税总局的一个真正的官方辟谣。但是,“前人”放出那个假消息意欲何为呢?甚至有网友猜测,这也许是国税总局自己的一个“试水”,先放出风声看看反响如何——在网上,持这种观点的网友占了绝大多数。大家认为,经过周六、周日的各方反应,国税总局出于某种目的,在
周一下午突然“撤销”了此前的说法。但记者发现,和此前一些部门“放风试探”不同,此次“假消息”明显受到民众的欢迎而不是反对,按说没有理由“撤销”的,所以“试探说”目前也没有足够的证据。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大乌龙”给公众带来了感情伤害。为了弥补这个伤害,建议国税局不妨将“年终奖个税计征方法调整”摆上议程,做些真正造福于民的事。
深度解读
“假方案”的两大秘密
对于此前的“假公告”,有税务人员研究后发现,其实此次“假公告”里有两处地方,跟目前适用的纳税算法是不一样的:一是年终奖的计算,一是董事费的算法。
1.“速算扣除数”打动人心
此前“公布”的假办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年终奖的计算上。
税务人士介绍,年终奖纳税方法,目前通常的算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此前所谓的47号文则提供了两种年终奖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如果按照所谓47号公文,玄机就在于,原来的算法是只减了一次速算扣除数,而所谓的47号文则使了个“小手段”,等于减了12次速算扣除数。
2.假办法对“董事费”并不公平
业内人士在仔细研究过所谓的47号公文后,发现其中对纳税人并不都是利好,比如其中董事费的计算,相较于目前的算法就不是很合理。所谓的47号文中,“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事实上按照现行的算法,董事费用是区别对待的,分成在公司任职和不任职的,不任职的才算劳务报酬,而任职的则算工资薪金,这两种所得的计算个税方法不一样,一般来说,劳务报酬缴纳的税款更高些,所以一概以劳务报酬算,似乎有些董事就会吃亏。
相关链接
部分企业想出种种招数来 “避税”
对于那些收入丰厚的行业来说,每年的年终大红包既让人期待,又让人为缴纳的高额税金发愁,于是不少企业开始想出种种招数来“避税”。很多白领年底就变成发票控即是一例。
●避税招数1:找发票
“现在一到年底,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很多中层都在疯狂找发票,因为这个行业年终奖非常丰厚。”上海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基金公司从业人员来说,每到年底找发票是头等大事。
去年他一个基金公司的朋友年底发了17万元的年终奖,但最后拿到手的只有12万左右,“按照现在新的税率表,这17万元年终奖,得交4万多元的税,拿到手的就只有12万多了,但如果能够找来发票报销,可以少缴数万元税。不过这个发票很有技巧,最好是会务的、住宿的、餐饮的。”
●避税招数2:分股权
另外,据记者了解,还有的公司则采取另一些办法来为员工进行所谓的年终奖“合理避税”,比如分配可以变现的股权、买分红险等等。一位在深圳某上市公司工作的员工就告诉记者,公司为了拴住人心,每年都会分配一定的股权激励,这些股份价格很低,员工工作年限越长,分配越多,两年后这些股权就可以变现,相当于变相赚了一笔奖金。
●“避税”不成可能吃亏
“给员工用发票冲抵奖金,主要还是为了员工‘合理避税’”。不少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税务专家说,且不说这样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不是合理避税,查出来会受到处罚,单就员工自己来说,就可能在省了税款的同时,也吃了暗亏。
专家解释说,因为“企业其实不完全是为了员工,更多时候是规避自己的风险。”税务专家说,比如员工一旦出现工伤,在理赔时是必须依据个人完税证明来核定赔偿金额的。如果平时省了个税,那么完税证明上显示你的收入就会比实际情况少很多,相应的赔偿也会减少。
国税总局蜗牛式辟谣引疑问
网友提出
四大质疑
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声明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虽然声明只有简短的百余字,但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网友也表示,百余字的声明却留下一大串的疑问。
1
为什么不公布
是谁说的谎
在国家税务总局8月15日发布的声明中,第一句就提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声明发出后,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提到“有人到底是谁?”的呼声不断,大家调侃“有人”又成为网络热词。
当日下午3点多钟,央视主持人张泉灵发出了一则名为“牛人‘有人’出现了”的微博。短短3个多小时的时间,张泉灵这则微博就被转发3239次,评论也高达1623条。其中网友“洛妥祥子”直接发出了“有人能通天”的感慨。“有人”在极短时间内引起如此强烈反应,大家质疑的焦点最终是“有人”到底是谁?
2
虚假公告通过
什么途径发出?
关于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的消息,在13日就有至少两家媒体刊出。就在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称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这份公告并做了解读。
这不禁让很多网友及看到这份公告的市民产生怀疑,虚假的公告是通过什么途径发出的?在声明中,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伪造47号公告传出的途径及错误解读内容是如何传出的,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这也引起众网友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消息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3
为什么隔了两天之后才发出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声明中承认“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但为什么声明在两天之后才发出呢?
“澄清行为为什么那么慢?”这也成为网友在网上发帖“炮轰”的内容之一。不少网友查询日历表后表示,13日、14日恰逢休息日,难道国家税务总局也只顾着过周末,看到“虚假”报道蔓延,依旧坐等上班时间才发表声明?对此,记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到办公电话,但依旧没有得到答复。
4
国家税务总局报案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的说法,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的名义,发布伪造公告,他们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山东宝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军称,如果真有人像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所说的那样,就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罪行比较严重。网友“xtkl”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谣言来源,不能发个声明就完事了。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没有报案呢?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字科长称,对于相关情况,他不很清楚。
(综合《扬子晚报》、《法制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