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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风云再起,提示回归式改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8日08:09  法制日报

  媒体的报道和记者的追访,揭开了宁夏贺兰县所谓的“西部大开发”传销内幕,也让深陷传销漩涡的赵作海噩梦初醒。赵作海从去年5月冤狱平反获得六十多万元国家赔偿至今不过一年多时间,而在这一年时间里,赵却陷入多个传销陷阱,总共被骗走二十多万元。这让赵作海心痛不已,后悔不已,终于明白自己错了,“天上真的不会掉馅饼”(8月17日《大河报》)。

  为什么赵作海恢复正常生活不久,就立即掉入传销的陷阱,大蚀钱财呢?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剖析赵作海这只“麻雀”。

  赵作海11年的牢狱生活,意味着他与社会完全隔离了11年。而监狱外面的社会,不仅很精彩,而且还发展变化迅速,大有一日千里的气势。一方面,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都不断向前进步,今天的情况绝不是11年前能够相比,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市场的开放,以及人们思想的多元和社会道德的滑坡,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坑蒙拐骗到处盛行,许多打着经营赚钱幌子的传销、诈骗活动随处可见,几乎是处处有陷阱,一不小心就会跌落其中,让人钱财两空,甚至还可能搭上性命。所有这些,绝不是一个与世隔绝了十多年的“劳改犯”在短时间内就能完全适应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赵作海落入传销陷阱值得同情,也是一种必然。

  由赵作海我们可以想到与赵作海一样在监狱服刑(显然多为罪有应得)多年或十多年,甚或更长时间的刑满释放人员,他们会不会也像赵作海一样误入歧途,我们又如何让他们避免走弯路呢?事实上,刑满释放后误入歧途,上当受骗,给社会留下的不仅是当事人的眼泪和悔恨,许多时候可能是重新犯罪,“二进宫”甚至“三进宫”。

  在我看来,从大墙里走出来的“赵作海们”,亟须回归社会,当然这不仅限于他们的身体,他们的行动,更重要的是让他们重新获得认识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以及与社会正确互动的能力,这是避免误入歧途,防止上当受骗,自己成为“受害人”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这还需要司法机关与基层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对长时间与社会隔绝的人实施回归社会的辅导,让他们学会生活,学会工作,学会与人交往,而不是监狱一放了之,社会一收了之,任其自我成熟,自由发展。

  山东 李克杰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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