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丹
本报成都8月20日电(记者徐日丹)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今天透露,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公诉部门负责人带头出庭制度,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473件,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9684件。
按照“四公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出庭公诉工作,对于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度高的案件,由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亲自出庭或在更大范围选配优秀公诉人出庭。省、市、县三级分管检察长出庭每年应分别不少于一、二、三件,而且要亲自阅卷,亲自准备出庭预案,为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作出表率。
“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公诉部门负责人带头出庭,不仅会提高领导的业务能力,带动全院出庭水平的提高,而且会有效促进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介绍说,“四公会”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公诉部门负责人带头出庭制度,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出庭1473件,其中分州市院检察长出庭17件,基层院检察长出庭1456件;副检察长出庭9684件,其中省级院副检察长出庭6件,分州市院副检察长出庭439件,基层院副检察长出庭9245件;公诉部门负责人出庭6.61万余件,其中省级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出庭126件,分州市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出庭3099件,基层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出庭6.28万余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出庭案件数占到同期出庭案件总数的16.8%。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从检察长出庭按省、市、县每年一、二、三件的要求看,执行还有差距,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分州市院、基层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出庭对提高领导能力、增强出庭效果、鼓舞士气和带动出庭水平提高的重要作用,继续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