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增 赵帅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帅)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对办案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控。该院采取“各自受理、统一管理”的运行模式,对各部门办理的案件,从受理案件之日或立案之日起实行登记备案。案件管理机构根据登记备案掌握的信息,实行实时、全程的办案流程监控、期限预警、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和办案部门反馈意见,督促整改,有效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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