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市级流感病原学监测哨点医院增加9家。此外,本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内科门诊、急诊和儿内科门诊、急诊以及发热门诊均将成为流感样病例监测诊室。
发热伴咳嗽将纳入监测
昨天,市卫生局印发《北京市流感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其中增加了9家医院为市级流感病原学监测哨点医院,加上此前的哨点医院,全市哨点医院总数已达到20家,这些哨点医院将承担流感病原学的监测任务。
同时,本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内科门诊、急诊和儿内科门诊、急诊以及发热门诊都将作为流感病例的监测诊室,全年进行监测。各医疗机构也可根据本单位诊室的设置和开诊情况在有关诊室开展监测。
据悉,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将作为流感样病例,纳入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扩大四种人群
今后,北京地区流感疫情的监测范围将扩大至机场、社区、单位、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的四种人群。其中包括:发病前7天内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流感样病例;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暴发的聚集性流感样病例。
30病例视为“暴发疫情”
方案还首次明确了“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概念,即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如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同一年级或同一宿舍楼或集体单位2天内出现发热病人30例以上(含30例),在情况核实后,需立即上报市卫生局。
【链接】
今年新增9家哨点医院,包括: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东方医院、丰台医院、石景山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潞河医院、顺义区医院、密云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