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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非公安类公务员录用338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1日07:54  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李宝文 战志伟)昨日记者获悉,根据《2011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2011年淄博市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338人经过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准予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据了解,新录用人员报到上班后,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以市直部门或区县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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