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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的发展需要新世界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5日01: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对中国的发展而言,世界观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方乐在《中国法需要什么样的世界观》(《法学家》2011年第3期)中认为,当下中国法律发展的世界观不仅依附于西方社会而且也深受二元对立认知模式的影响,这种有关“世界”的知识构想往往对“世界”作一种单一化、具象化的理解,给当下中国处理自身的法律发展经验以及描绘未来法律发展的图景构成了知识困境,也对中国在处理世界法律发展的历史经验以及当下多边且复杂的国际关系中所需要的国际政治法律观的形成上造成了障碍。中国法的发展无疑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不仅应当强调中国所面对的乃是一个多维、立体的世界,要求中国必须在开放的结构中对这个丰富的世界予以多元化的理解,以便主动作出恰当且灵活的因应之策;而且重要的是,这一世界观也应当将中国从世界经验与中国体验的“客体”走向“主体”,还要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态度。为此,这种新的世界观,不仅能使得中国法的发展摆脱既有的二元对立知识范式,而且能促使中国法的发展超越单一中心论的立场,进而尝试中西的互动互通,在中西视角的不断转换中来观察并思考其自身与世界,从而使中国法的发展获得宽广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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