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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沪部队官兵家属遇灾病将获得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08:05  东方网-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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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徐琪忠记者朱斌)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日前开始实行《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关于对驻沪部队军官、士官家庭特殊困难补助暂行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拥军优属新举措。

  暂行办法规定,军人家庭因遭遇严重自然灾害、亲属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分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驻沪部队军人因公牺牲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其亲属在外地抚恤的,发给一次性烈属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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