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平顶山市司法局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按照“衔接好、帮教好、安置好、管理好”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81人,安置2650人,安置率92%,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3%,呈逐年下降趋势。
健全组织,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市(县、区)13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拥有专兼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8432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责任到人的四级安帮网络。
抓住关键,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抓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对信息核查工作的人员配备、核查程序、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确保了信息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行;抓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坚持“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三方见面的做法,确保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避免脱管和失控;抓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去向不明、来历不清、人户分离、行踪不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多措并举,促进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加强服刑在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再就业奠定良好基础。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和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坚持分类安置原则。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先后建成市级基地两个、县级基地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