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阳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便民惠民,形成了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活力不断迸发。
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进行细化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至少两次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检注册、评先表彰的依据;将各类法律服务工作的服务范围、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在党员较少及没有党员的律师所配备党建联络员,实现了律师党建工作全面覆盖。
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在各法律服务行业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规定首问责任人对法律服务质量负连带责任。在办理法律服务的卷宗中设置质量反馈卡,主动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对法律服务卷宗进行抽查、质量评查和优秀卷宗观摩,以卷宗的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提升。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成立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志愿团,妥善解决了大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讨在重点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城市区建设等领域开展律师专项服务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取消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鼓励探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审判阶段全覆盖,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