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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想法我提看法找出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1日08:53  正义网-检察日报

  吕立峰

“你说想法我提看法找出办法”

  检察官在接受群众咨询、举报

  窗口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全力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的涉检信访难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连续多年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记录,自1995年以来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近年来着力在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提升效能上下功夫,定期召开举报线索情况通报会,由控申部门将举报线索进行分类、梳理、通报,分析当地的信访隐患,让上访人说出想法,检察官提出看法,共同找出办法,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母亲与继女握手言和

  2010年1月6日,阜康市检察院接到一起故意伤害案。控申举报接待室的检察官从案件背景入手研究分析上访人的心理及其上访的深层原因,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方案。

  2004年1月1日中午,路某和继母文某因小事发生争吵,路某用水果刀将文某刺成重伤,经法医鉴定文某面部伤残十级。路某的父亲央求妻子文某放过他的女儿,路某又被鉴定患有混合性精神分裂症,文某顾及亲情,决定不追究路某的刑事责任。

  2009年下半年,文某到四川医治自己脸上的刀伤,路某的父亲又与另一名妇女同居。文某回来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因家庭财产分割有分歧,文某又提出要追究路某的刑事责任。

  阜康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与公诉科的检察官对路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案情和路某患病现状进行调查了解。经多次协调,2010年3月30日,文某和路某的监护人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由路某的监护人赔偿文某的医药费等共计2.5万元。文某主动向公安局和检察院提出不再追究路某的刑事责任,并对路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双方自愿和解,握手言和。

  李老汉的感激之情

  阜康市检察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和谐稳定的主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

  2008年4月,马金华在无驾驶证、醉酒状态下,驾驶超载的摩托车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李老汉的女儿撞倒致死,交警部门认定马金华负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阜康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马金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法庭上,李老汉在达成赔偿2万元的协议上签了字,对刑期也没有提出异议。

  谁知马金华拿到判决书后消失了,2万元赔偿款分文没给。李老汉认为法院量刑太轻,于是来到阜康市检察院申诉。

  阜康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的检察官认真查阅了当时的调查笔录,认为此案量刑适当,认定事实清楚,李老汉的申诉理由并不成立,故驳回申诉。随后,检察官反复做工作,耐心解释,最终,李老汉表示不再上访。

  然而,法院在2万元医疗费未到位时就下了判决书。女儿死了,连一分钱赔偿都没有拿到,李老汉仍觉得太不公平。在阜康市检察院的努力下,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缓刑规定的被告人马金华采取强制措施,马金华被收监执行。李老汉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他握着检察官的手说:“检察院为我们讨回了一个公道。”

  群访事件妥善处理

  今年1月4日晚上10点,阜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城北聚友棋牌室发生纠纷。两名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马某酒后在拉扯中将王某的衣服撕破,对方要求赔偿,马某口头表示接受,但说身上没钱。为了防止马某继续闹事,民警劝说其离开棋牌室,并同意送他回家。途中,马某指着六运湖农场一亮灯处的住宅说:“快停车,我家到了。”民警调转车头停下车,看到马某走进房内才返回阜康市区。

  3月27日,有人在一块坟地发现了马某的尸体。随后,马某的家人集体上访,强烈要求尽快立案查处阜康市公安局两名干警。

  该院经调查证实,当日农场亮灯住宅并非马某家,马某出来后误闯坟地,因酒力过大而昏迷,后冻死在坟地里。阜康市公安局在处理马某一案时,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为了彻底解决问题,该院领导来到距市区30多公里的马某家里征求上访人的意见,并表示将协调公、检、法处理此事。考虑到死者马某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18岁的女儿和4岁的儿子,妻子又无固定收入,生活上的确存在很多困难,该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马某家发放了救助款,马某一家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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