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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不征契税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余琍)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婚前房产加名免征契税”后,武汉部分城区仍征收这笔费用(见本报昨日B01版报道)。昨日,经与地税部门积极沟通,武汉市房管局正式发出通知:当天起,全市严格执行这一政策。

  通知要求,从当天起,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仅收取登记费和印花税。

  此前,武汉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暂时按“赠与行为”对待,对婚后房产证加名的,不征收契税;对婚前房产加名的,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

  眼下,不少年轻人买房都是贷款,如果房屋还在按揭,能否免征“加名税”?武汉市房管局提醒,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比如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按揭贷款的房子若要“加名”,必须获得抵押银行的同意或还清贷款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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