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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无规范监管不到位餐厨废弃油脂变身食用油地沟油流向餐桌曝食用油检测标准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4日08:21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 李恩树

  一口乌黑的大缸突兀地矗在一片菜地边,裹杂着垃圾的油脂已经从缸中满溢而出,甚至凝固在缸边,凑近观看,仍有恶臭袭来。

  在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隔水洋村,一个地沟油粗炼的加工点不久前被公安机关捣毁,烧熬地沟油的大桶已被收走,现场只剩下这口用来装粗炼垃圾的“垃圾桶”。

  隔水洋村地处宁海县城郊,在一排排新式的农村新居身后,还保留着村民的耕地。

  这片菜地中,一个简易的工棚依两棵树而搭,工棚外是一只架在火灶上的大铁桶,铁桶旁放着一口大缸。几个物件的组合在菜地中有些异类,这里正是地沟油走上餐桌的发端地之一。

  来自安徽宿州的峁长国夫妇是这个工棚的主人,他们每天晚上在宁海县城收集餐厨垃圾、煎炸废油和地沟污水倒在铁桶中,然后撇去油中的垃圾杂物,每隔5天对油集中加热烧熬。

  混合着泔水的地沟油在经历了简单的掏捞、粗炼操作后,被灌装成桶。这样的油,每月大概能卖10桶。

  地沟油的市场需求异常火爆。一般来讲,经过掏捞、粗炼的地沟油可以用来制作生物柴油。但浙江省3家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普遍反映,近年来地沟油从2000元每吨涨到5000元每吨,但仍然收不到地沟油。

  这带来的一个疑问是:地沟油都流向了哪里

  今年3月,宁海县公安局接到居民反映,称有人收地沟油炼油。

  随后,民警在隔水洋村发现了峁长国夫妇的加工点。

  当月28日至30日,公安机关采取行动,抓获峁长国夫妇等6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地沟油约8吨。

  在公安机关抓获的6人中,一名叫黄强的人揭开了地沟油的流向之谜。

  倒卖加工三道工艺“精炼红油”

  黄强是和峁长国夫妇熟络的买者之一,他以每吨4800元左右的价格从峁氏夫妇处收购。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黄强作为中转商又将地沟油转售给了江苏东海和山东平阴的商户。

  至于对方收购地沟油用于何种目的,黄强称自己“并不知情”,但他透露,前来收购地沟油的人都做了同一件事———定“酸价”。

  “酸价”,是生产食用油的一种技术标准。侦查人员据此推断,经黄强之手卖出的地沟油很有可能用于生产食用油。

  通过顺线追查,山东平阴的一条线索则进入警方视野。

  2010年,黄强的一位朋友带着另一位“朋友”到了黄家,谈收购地沟油的事宜,这人在测试了地沟油的“酸价”后,说“‘酸价’太高,不适合”,但临走时,他偷偷塞给了黄强一张纸条,上面留着自己的联系电话。

  这人是柳会青,山东平阴人,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后来成为了黄强的最大买家。

  格林公司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为生物柴油和脂肪酸,但实际上却“挂羊头卖狗肉”,以每吨5600元左右从黄强处以及浙江、四川、江苏、贵州等地收购地沟油,再加工成食用油以每吨8300元左右卖出。

  这完全颠覆了过去“加工地沟油的窝点又小又脏又隐蔽”的观念,如此一家投资千万元、在当地被视为“高新企业”的公司却在明目张胆地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这甚至超出了监管部门、公安民警和当地村民的想象。

  格林公司所在的山东平阴县刁山坡村一杨姓村民称,格林公司生产时,会有一种“发霉”的味道飘出,甚至在距离厂区500米的山坡上都能闻到,为此,村民曾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

  环保部门并非没有检查,“但他们分辨不出生产生物柴油和食用油的区别。”柳会青说。

  在厂区内的料场,即存放地沟油原料的仓库内,堆放着成百上千个油桶,有的桶倒掉流出的油浸满地面,从中还可以发现辣椒等调味品。

  在地沟油加工生产的行话里,存放在料场的地沟油被称为“毛油”,这种油如果想制作成“食用油”,至少要经过水解、蒸馏和分体三道工艺,最后剩下的油被称为“红油”,最终流入市场。

  “这三道工艺都是物理过程,可以说,油的成分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冯伟峰说。

  但对于格林公司这样初具规模的企业,通过地沟油生产出的“红油”数量惊人。据了解,格林公司的产量达日产数十吨。这么多的“红油”究竟流向了哪里

  批发零售散装油多为地沟油

  今年6月2日凌晨4时,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洪聚峰驾驶一辆借来的挂有济南牌照的车辆,侦查从格林公司驶出的一辆油罐车,试图寻找格林公司的下线。

  但是,几番较量后,油罐车还是脱离跟踪视线。脱离跟踪的油罐车驶向了河南,最终停在郑州市庆丰粮油市场,约30余吨的“红油”被卸放在这里。

  收货的人叫袁丽,在庆丰粮油市场经营宏大粮油商行,以批发销售粮油为主。

  袁丽和柳会青熟识,是通过两人共同的朋友程萍。在江苏苏州工作的程萍手中握有许多“红油”的购需资源,她为袁丽和柳会青牵线搭桥后,袁丽付她“电话费”,每辆油罐车约1000元。

  这种由地沟油加工而成的“红油”,在市场上被称为“便宜棉籽油”或“米糠油”,懂行的人一听就知道油的来路。

  “市场里有10家商行经营粮油,大家基本上都购进‘米糠油’,经营散装油的都大同小异。”袁丽说。

  今年以来,袁丽发现,庆丰粮油市场里又多了许多来推销油的业务员,而推销的油品是“食品厂的二轻油”,袁丽将这种油也和地沟油画上了等号。

  袁丽介绍,这些散装油由于色泽较深,高档酒店一般不用,需求较多的是郊区、县的下端食用油批发部以及市、县的小饭店,有些则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工地食堂、夜市排档和油条摊业主。

  打击难度罪与非罪难甄别

  7月4日、14日,公安部统一部署,先后组织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捣毁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河南郑州宏大粮油商行等利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黑窝点”6个,查获非法生产线2条、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100余吨、已灌装假冒品牌食用油100余箱,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

  至此,一个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浮出水面。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说,在这6个环节中,后4个环节很有可能涉及犯罪,但前两个环节如果没有共犯情节,很难定罪。

  “我们遇到的难点在于如何甄别罪与非罪,在整个地沟油加工生产链条中,如何确定生产的油有毒有害,怎样确定犯罪嫌疑人‘明知故意’的情节以及各环节所有的证据如何取得,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标说。

  在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看来,此类案件的特点是链条长、跨度大,不同于一般案件,管辖、侦破、起诉等环节面临的难度都很大,假如6个环节中有一个环节的证据缺失,认定犯罪就很难。

  据介绍,难度之二在于,此类不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早已做好思想准备,犯罪团伙的组织形式、人员架构都非常严密,不法分子甚至在每个环节都做了精心安排,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另外,用地沟油生产制作的食用油,是否有毒有害,这从立法到国家鉴定标准上,尚属空白。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徐沪说:“此案侦破后,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部的协调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成功地从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中检出多种有毒有害成分。”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食用油检测标准不完善,无法发现利用地沟油非法炼制食用油的问题,同时,由于对餐厨废弃油脂循环利用工作缺乏规范、对有关企业的监管也不到位,也给发现、侦破、打击利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犯罪带来很大困难。此案经过艰苦的侦查,首次全环节侦破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销售等6大环节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不仅打掉了非法利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犯罪链条,而且对推动完善食用油鉴定标准,进一步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科学依据。

  (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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