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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报9月20日讯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少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山东省严格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教师聘用的重要条款。据悉,在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将实施职业道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见习记者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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