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正俭
本报讯(记者薛正俭)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日前出台了《关于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体系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根据《意见》,银川市检察院在初步建立以目标、过程控制、结果评价、风险预警、责任追究、阳光检务为核心的内控机制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该院已实施的绩效考核、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责任追究、检务公开等内控机制。
《意见》完善了“双百分”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执法办案质量、业务工作成效进行全面的评价,形成公务员考核、检察业务考核、“双百分”考核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考核评价体系;规定严格审批、报备程序,明确办案责任,实行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强化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采取“一案一考评”,促进案件质量与效率同步提高;在作出不捕、不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和办理重大复杂案件时,事前进行信访风险评估。
据了解,为抓好这项工作,该院专门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该院统一的业务管理部门。该办公室集“管理、监督、服务、公开”四项功能于一体,将对该院所受理各类案件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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