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方昨公布近年典型渎职侵权案例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崔玉男)昨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法治·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深圳巡展”拉开帷幕。
据统计,过去5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51件176人。
缉私处处长:
通风报信获刑
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间,以谭显明、谭伟军兄弟为首的走私集团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税额高达3.3亿元。走私规模如此之大,全靠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等人对谭氏兄弟以少检查、多通风报信等方式充当“保护伞”,黄焕光从中受惠300万元。
2010年11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纵走私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测绘产权处处长:
抵押登记当儿戏
郑家光在任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测绘产权处处长期间,明知上梅林工业大厦一、二层的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理并催促经办人办理房地产证和再次抵押,导致深圳市国土局承担了870万元的行政赔偿。郑家光被判滥用职权罪成立,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这个案件是当时国内赔偿额最大的一宗行政赔偿案件。
劳动仲裁员:
枉法裁决成帮凶
宝安区劳动仲裁员沈某、蔡某等人在劳动仲裁案件的裁决过程中枉法仲裁。2008年,沈某曾多次收受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的好处费共计6.7万元,蔡某收受了1.2万元。两人在有关案件仲裁过程中做出枉法裁决,2010年,两人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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