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方前8个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7件
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崔玉男)昨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法治·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深圳巡展”在市民中心拉开帷幕。这是深圳特区成立以来,深圳市第一次组织有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专题展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等出席了开幕式。
记者现场看到,检察机关公布了数十起全国典型渎职侵权案件,展出了涉及深圳的龙岗舞王大火案、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测绘产权处处长郑家光案、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案等。展览大厅内,一组组照片、一幅幅图表,通过案例展示和分析,提示了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加强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立案侦办了一批典型案件。据统计,过去5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51件176人。2010年,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33件,初查135件,立案侦查39件52人;立案人数同比增加44.4%,其中,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
今年1月至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7件36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今年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已查办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7人。
近年深圳渎职典型案例
国门卫士不把关 缉私处处长受刑
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以谭显明、谭伟军兄弟为首的走私集团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税额高达3.3亿元。走私规模如此之大,全靠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等人对谭氏兄弟以少检查、多通风报信等方式充当“保护伞”,黄焕光因此从中受惠300万元。
2010年11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纵走私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检察官点评:
黄焕光放纵走私、受贿案发生后,香港海关首次就走私红油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犯罪收益2亿港元,为香港海关有史以来单一案件最高冻结资产,开创了香港海关通过内地走私案件发现走私团伙在港涉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先例。
抵押登记当儿戏 国家赔偿870万元
郑家光在任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测绘产权处处长期间,明知上梅林工业大厦一、二层的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理并催促经办人办理房地产证和再次抵押,导致深圳市国土局承担了870万元的行政赔偿。最终,郑家光被判滥用职权罪成立,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检察官点评:
这个案件是当时国内赔偿额最大的一宗行政赔偿案件,郑家光把抵押登记当儿戏,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也换来牢狱之灾。
企业克扣工资 劳动仲裁员成帮凶
宝安区劳动仲裁员沈某、蔡某等人在有关劳动仲裁案件的裁决过程中枉法仲裁。2008年,沈某曾多次收受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7万元,蔡某则收受了1.2万元。这两人在有关案件仲裁过程中,不顾员工一方所提出的质疑观点,做出枉法裁决,2010年,两人分别被判刑。
检察官点评:
仲裁不公,伤害的是老百姓对司法的信心,损害的是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其背后往往隐含着权与钱的交易,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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