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甲鱼被钓 老板毁约要钱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鲁斌、秋桃报道:彭先生到江夏一鱼塘钓鱼,付款50元,事先约定只钓野生鱼类,包括甲鱼。不料,他果真钓起两只共重1.5公斤的甲鱼,老板却要他付款300元购买。工商人员指出,搭白就应该算数,老板不能再要钱。

  昨日上午8时许,家住江夏纸坊街车站社区的彭先生,到龙头山下一鱼塘钓鱼。他与老板约定,付款50元,只钓野生鱼类,如果钓到家养的鲤鱼、武昌鱼等,就要放生。彭先生随口说:“钓到甲鱼也算野生的。”老板满口答应说:“搭白算数。”

  随后,彭先生真的钓起两只甲鱼,大的重1.1公斤,小的0.4公斤。老板见状却改了口,甲鱼是无鳞鱼,须出钱购买,并称可按优惠价每公斤200元结算。彭先生非常生气,指责老板不讲诚信,双方争执不下,彭先生就向复江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赶到后,发现情况属实。

  老板辩称,当时他答应彭先生,是不想错失这单生意,不料彭先生真的钓到甲鱼,这在他意料之外,“现在野生甲鱼少,价格高,他交50元钓走两只甲鱼,我不划算。”

  工商人员说:“即使你是随口答应的,也算是事先约定,搭白就应该算数。现在你反悔,若传出去,今后谁还来钓鱼?不要因小失大。”老板听后,连忙向彭先生道歉,并表示不再要钱。彭先生则说:“既然老板讲诚信,我就只要大甲鱼,把小甲鱼放生。”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