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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入册管理强化司法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8:21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丁国锋

  江苏省南京市此次对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改革,呈现出5大特点。

  进一步坚持法院的主导性。除了加强法院对拍卖机构实行入册管理,还建立了传统摇号随机(摇号机)和网上随机两种公开选择机构方式,对选择传统摇号随机方式的,统一在市法院司法委托工作室集中公开进行;选择网上随机选择方式的,由委托法院自行组织,在所属法院专门场所公开进行。

  进一步规范拍卖公告发布机制。确定在拍卖公告送交发布前,由委托法院进行审查,再由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办理对外发布事宜。同时,还明确要求产权中心应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所有拍卖公告均应在南京审判网、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网、江苏拍卖网上同时发布,以此压缩“暗箱操作”空间,扩大意向竞买人群体。

  统一拍卖场所,强化过程保障。规定集中到产权中心后,中心要负责技术保障、服务保障、秩序保障和安全保障,强化司法拍卖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完善拍卖方式,充分保障权益。南京将在条件成熟时引入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同时,拟对现已实行的联合拍卖方式进行完善,引入竞争机制,即对同一宗拍卖,随机选择若干机构参与并各自组织招商,形成广泛参与和充分竞价,拍卖佣金根据参与机构作用的大小按比例分配。

  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监督制约。法院将设立专门账户,对司法拍卖所涉保证金、佣金、成交价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产权中心将对所有进场交易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电子竞价过程作完整电子记录。拍卖活动结束后,将录音、录像和电子记录提交人民法院存档备查。

  本报南京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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