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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刘国珍 通讯员南宣 昨日,记者从南沙区文广新局获悉,该区专门制定了奖励优秀文艺创作的奖励办法,每年由区财政安排50万元专项用于南沙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专款专用,滚动发展。最高集体奖项6万元,最高个人奖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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