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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督察教制毒 被判入狱4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8:22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付可 发自香港 本职为抓捕罪犯的高级督察,却教唆毒贩制造冰毒。一名香港警察被廉政公署起诉,昨日被判入狱3年9个月。

  被起诉的高级督察名叫林冠桦,今年42岁。法官游德康判刑时表示,被告在言语上促使一名毒贩制造毒品,意图其后在犯罪得益中分一杯羹。法官斥责被告没有悔意,并强调被告作为警务人员,一旦犯法,罪行会比其他人更严重。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长沙湾警署的侦缉高级督察。

  2007年8月1日至10月23日期间,被告至少4次与一名毒贩见面。在其中两次见面时,被告正在值班。会面期间,被告与该名毒贩讨论如何采购在越南制造冰毒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碘及“大料”。

  警方一名毒品专家证实,碘及“大料”是制造冰毒的材料。案情又透露,根据被告的上司表示,被告从未向警方汇报该名毒贩牵涉制造毒品或他认识有关毒贩。

  被告于2007年11月30日被廉署人员拘捕。廉署人员搜查被告的住所,在其个人电脑中找到一些制造冰毒的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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