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若小安1”,以“杭州失足女”的身份活跃在微博圈。不少网友甚至知名文人对其称赞有加。有人将其与知名网友木子美相提并论,更有人称其为“当代苏小小”。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证实“若小安1”实际为一名已婚男子。
网友说,梦碎了。
本报记者文乃斐 长沙报道
失足女“若小安1”大受追捧
这位微博名为“若小安1”的网友,声称自己22岁,是一位“失足妇女”。其自开博以来,由于在微博中讲述自己的生活和情感,粉丝见长,其中还有许多加 V 的知名人士。在微博中,“她”表明微博只是自己一个诉说心事的地方,自己也没有关注任何人,“不希望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该网友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标签,还叙述了大量“失足女接客日记”之类的微型故事,并屡次公开与作家叫板,这吸引了一大群粉丝,还有多家媒体都对其进行了报道。
然而近日“若小安1”停止了更新,有微博流传其被警方带走,多名网友发微博希望能求证。
警方查明其身份为已婚男子
令人惊讶的是,昨日,杭州市公安局在其官网发布消息,杭州公安机关已经查明,“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该消息还阐明了调查工作的依据,“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消息介绍,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该消息还表示,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昨晚,记者发现“若小安1”的微博已改名,所有微博均已删除。
有网友质疑公安机关做法
此消息一经发出,不少人当即表示,“梦碎了”。知名网友“不加V”则在微博上称,“那些有妓女情结的文化名人媒体名人,自己找林某某哭去吧。”
不少网友则质疑杭州警方的行为,一名网友认为,杭州警方对若小安的这个判例非常危险,等同于宣布,在网络上虚构很可能是违法的,“尽管广大劳动人民被若老师欺骗后,感到不忿且梦想有破碎感,但这绝对不能成为杭州警方处罚他的理由。”网友“边民微博”则表示,“既然是写小说微博,那就属于虚构文学作品,虚构也能入罪?这可就稀奇了。”还有网友认为,“社会必须以法律为准,而不能以虚无的道德为判罚准则。”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表示,“任何人不得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制作或者发布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否则,公安机关有权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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