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日前,记者在安徽省怀宁县一家酒店见到了一块“外引内联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牌子上写着“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字样,“保护牌”落款是怀宁县委和县政府。
本应依法进行的检查、收费,为何还要县委、县政府授权?怀宁县招商局局长高绍文表示,为了促进地方招商引资,怀宁县从2007年开始给一些企业发放了“保护牌”。他表示,近年来怀宁经济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行政环境进一步优化,县委、县政府于今年1月15日下文取消了“保护牌”,可能还没有及时告知,所以个别企业仍然悬挂,相关部门将尽快收回“保护牌”。
对此,安徽合肥市公务员穆南表示,政府、企业都能依法办事,要“保护牌”何用?安徽怀宁县私营企业主李伟表示,政府不应该在搞特殊上花心思,而应下力气打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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