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新桥 本报实习生刘志月
这个国庆节,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农场王桥分场的农民陈年军挺高兴。高兴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父亲死亡的15万元赔偿金拿到手了,还有就是他家这个案例上了当地的“今日说法”——荆州电视台垄上行频道的《有么子说么子》节目。
今年3月22日,荆州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该市沙洋农场退休职工、陈年军86岁的老父亲陈万发当场死亡。肇事车有两辆,一辆大货车、一辆小轿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大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轿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大货车司机愿意赔偿,而小轿车司机坚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各自的责任,并称法院怎么判决就怎么赔偿。
这个提议,让土生土长的农村人陈年军一筹莫展:家里实在没钱打这个官司。
荆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消息后,派彭德江担任陈年军的法律援助律师,向肇事司机提出民事诉讼。该案经荆州市荆州区法院、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付受害人家属共计15万元。这个结果,让陈年军深感欣慰。
彭德江说,作为法援律师他的责任就是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先期与肇事者进行了沟通,就赔偿问题缓解了双方的情绪,并最终使得受害人家属按照城市标准获得赔偿。
彭德江是湖北楚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三级律师。不过,《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次采访中,对彭德江的介绍是“垄上行法律援助团律师”。
原来,今年初,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荆州市司法局与荆州电视台垄上行频道合作,成立了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垄上行法律援助团”,由全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市律协共36人组成。荆州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市法援中心律师朱渝担任团长,彭德江是成员之一。
“荆州电视台垄上行是用我们本地方言播报、以农民为受众对象的栏目,在每天1小时的节目里,农民有任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跟节目组联系,节目组根据情况,采取电话连线、预约律师到演播室等形式现场解答农民朋友提出的法律问题和需求。”朱渝介绍说。
在9月30日的节目里,朱渝就是演播室嘉宾。原来,陈年军的案例是作为引子,更重要的是当天要集中向农民朋友宣传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节目中朱渝以陈家的案子为例介绍了这部地方法规及荆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的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荆州市司法局结合该市是农业大市的特点,针对农村特点不断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与包括荆州电视台在内的电视、广播、报纸等当地媒体合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开办农村法制文化大集和法制文化超市,并通过法律知识竞赛及法制灯谜竞猜等互动活动吸引农民广泛参与。
“用过去发小册子、传单的方式向农民宣传法律,现在不好使了。我们在农户家走访时甚至发现他们把拿来的小册子当废纸用,根本就不会看。想到他们没时间看,甚至可能不识多少字,我们就用猜灯谜奖励个洗衣粉啊、牙膏之类的,来吸引他们参与互动。”从事了10年司法行政工作的荆州市司法局局长张钦说,他们的改变吸取了过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教训,让农民在参与中体验式地学到法律知识、学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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