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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全隐患拟定奖励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07:58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监总局今天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征求意见函。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认真落实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完善劳动保护维权机制。

  就落实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指导意见明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查处情况。对每一起非法违法较大事故查处的跟踪督办、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查处的挂牌督办,以及谎报、瞒报等各类事故查处的结果,都要及时通报发布。

  指导意见还特别明确,要通过扩大全国统一的“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设立电子举报信箱和网络微博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举报渠道。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面向全社会的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严防打击报复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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