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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七种人”帮忙解“疙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冯付勤

  本报讯(冯付勤)10月8日,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刚一开门,就拥进来了一群人。接待人员老张心头一沉,莫非是信访人员?经过询问,老张了解到,原来是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在和好后前来道谢的。这是该院在办案中巧妙利用“七种人”化解矛盾的一个成功实例。

  今年5月,因宅基地纠纷,西岗乡关庄村李双喜与牛平发生殴打,经法医鉴定牛平为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李双喜很快被移送该院审查批捕。办案干警认真审查后认为,当事人是邻居,案件系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处理不当有可能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进一步升级。

  案件调解过程中,李双喜因怀疑牛平伤情构不成轻伤,对调解工作不配合,办案人员就找来法医鉴定人当面与李家人沟通,打消了李家人的疑虑。在与被害人牛平接触时,办案人员发现牛平一门心思地想让李双喜受到刑罚,对于来做调解工作的承办人,他固执地认为办案人偏向加害人。后来,办案人员先是做通了牛平家族“族长”的思想工作,请族长出面一起与牛平及其家人谈心。之后,办案人员又通过牛平老家一位在法律部门工作的同乡王某,使牛平及其家人的态度逐渐转变过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使矛盾顺利化解。

  淇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调解工作中发现,在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存在抵触甚至怀疑情绪的情况下,巧妙利用“七种人”,协助检察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常常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七种人”即民事法律关系连带人、有威望的人、被害人信任且懂法律的人、懂得法医鉴定的人、案件说情人、农村基层干部以及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这“七种人”或者对案件具体情况比较了解,立场比较客观,或者与当事人比较熟悉,容易拉近情感距离,通过拉家常讲道理也能慢慢融化案件当事人心里的“疙瘩”,从而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赖和理解,让案件释法说理、达成和解变得更简单。

  在这“七种人”的帮助下,今年1月至9月,该院通过调解化解矛盾28起,调解成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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