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华
本报讯(通讯员胡金华)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法律服务团”成员、检察官刘恩云近日来到志成鸭业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服务时,发现该公司在与外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合同风险,便及时指导帮助该公司制作了规范的发货单,重新制作了合同范本,使其在经营活动中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与防范合同风险能力。这是该院推行“法律服务团”模式、助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缩影。
沂南是全国知名的生态农业大县,共有鸡、鸭、鹅、猪等90个养殖小区,从事屠宰加工的企业已达67家,年肉类产量6万吨。
“我院于今年初成立了‘法律服务团’,围绕企业合同签订、各类经济纠纷、劳动争议以及建章立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专业角度为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该院检察长臧得勇说。“法律服务团”通过每月两次的走访、举办法治讲座、查看相关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检企座谈等方式服务企业,并制作《沂南县检察院企业走访调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检察建议,向党委政府反映。
今年6月底,“法律服务团”在走访鸡鸭屠宰企业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购进货物与检疫信息存有差异的情况后,及时向县政府和税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县委、县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由国税、地税、质检、畜牧、公安、经贸等部门组成的屠宰行业税收检查工作组,通过为期3个月的拉网排查和专项纳税评估,新增入库税款1200万元。
截至目前,该院“法律服务团”共进驻企业开展法治讲座30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50场次,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5项检察建议,均得到圆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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