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玉
2011年8月上旬的一天,上午十点左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办公室的沙发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和一位神色急切的中年妇女,当老人用颤抖的双手从自己携带的包装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女士钱夹递给吴琰处长时,旁边的中年妇女一下从沙发上站起身,欣喜地连声说:谢谢!谢谢!
白发老大爷姓刘。2007年刘大爷的老伴在市内某医院因病治疗时发生了医疗事故。为索要医疗事故赔偿费用,不得已与医疗单位打起了官司。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刘大爷向检察院申诉,希望通过检察院纠正法院生效的错误判决。该案经石嘴山市检察院向石嘴山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进入再审改判后为刘大爷增加了2万余元的赔偿费用。对此刘大爷心存感激,年年都会抽出时间,来民行处坐一坐、聊一聊,和检察官们说说心里话。聊天中,刘大爷说:自己经济状况不好,去年以来一直在捡取废旧物品换取一些零用钱补贴家用。
那天他在游艺西街的一处垃圾箱内捡到了一个钱夹,毫不犹豫径直来到石嘴山市检察院民行处,告知了吴琰处长,希望能代为寻找失主。经查找,大家在钱夹内的一份纸质合同书上找到了一个手机号码,根据这个号码最终联系到了失主张女士。于是就发生了前文描述的一幕。
原来张女士经营的店面正在装修,忙碌的她疏于防范,被扒手偷走了她的钱夹。据分析,是扒手拿走钱夹内的现金后将装有身份证、票证、银行卡等物品的钱夹扔在垃圾箱内被刘大爷捡到。当被问及刘大爷为何不将钱夹交给其他部门或人员,而要送到检察院交给检察官时,刘大爷激动地说:就凭他们给我办的案子我就信他们!张女士要为民行处写感谢信以表达感谢之情,检察官们也是一再婉拒,说这是检察院和检察官应该做的。
刘大爷的真诚与信赖让检察官们感慨良久。作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官仅仅是依法办理了一起普通的民事抗诉案件,但也正是因为案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信赖!
当年出于对刘大爷家实际困难的考虑,在办理该起申诉案件时,石嘴山市检察院民行处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了办案节奏,同时,又在法院裁定进入再审后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建议法院缩短办案周期,尽快作出判决,以切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恰恰契合了石嘴山市检察院几年来推行的“民生检察”以及“关注民生、走进群众”执法理念的所有要求。
几年来石嘴山市检察院所办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提出抗诉案件、提请自治区检察院抗诉案件的质量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的好评与肯定。仅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所提出抗诉的7件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原判决全部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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