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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滴水位邻里相争十余年

  ●村委配合法官调解 巧妙化解积怨

  本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邝羽)一个历经十余年,经过村委、城建、规划所等多个部门努力均未解决的邻里纠纷,日前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昔日的“冤家对头”重新成为相互帮助的好邻居。

  今日案卷

  矛盾:邻里为滴水位相争十余年

  60岁的妇女梁英与30多岁的男子李为同住在某村,是十多年的老邻居了。双方房屋之间有一个滴水位用地,绝大部分属李为留置,但也紧贴着梁英房屋的西侧。

  为了这个滴水位的归属问题,十余年来,双方的争执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梁英邻近李为住宅的墙上有14个窗户,一台空调机,一条排污管,如果对这些设施进行安装或修理,就必须使用到滴水位。双方因矛盾曾闹到村委、居委会、城建、规划所等多个部门,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去年10月初,梁英房屋西侧外墙原已安装用于排泄粪便的铁管锈蚀,污染了墙体,需要及早更换。施工必须借助滴水位用地搭建排栅才能施工,预计需要4个晴朗天才能完成。梁英向李为提出使用其滴水位土地进行施工作业,但李为坚决不同意。于是,双方十多年的矛盾终于被推到了顶点,一怒之下,梁英一纸诉状将李为告上了法庭。

  调解:法官三下民居了解案情

  “为啥不让我们使用滴水位?外墙修不了你负责啊!”“你别成天骂人,我就是不让你用,怎么了?”就在法官第三次登门造访时,仍听到双方这样的对话。

  自去年2010年10月份立案以后,承办法官就迅速亲自下当事人的住所进行了调查。该滴水位横切面很窄,面积不过几平方米,处于两民居的交界要道,确实影响施工。随后,法官再次现场走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梁英情绪激动,李为也不肯让步,案子陷入僵局。

  今年9月1日,法官第三次来到梁英和李为的住所,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法官的诚意没有能够打动这两家争吵十余年的邻居,他们见法官来了,一如既往地对着对方破口大骂。

  结果:

  法院村委倾力合作

  第三次下民居调解未成功,承办法官梁法官没有径直返回法院,而是决定到该村村委寻求帮助。梁法官认为,村委和法院属于两个不同的角色,如果双方合作对居民进行思想工作,可以兼备法院的威严和村委的和谐,也许利于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化解。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方同意出借滴水位的用地给原告更换排粪管,且原告更换排粪管后,必须清理干净滴水位。原告就其之前的行为作出书面道歉,并保证维持相邻的墙的现状,不在相邻的墙上再添附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和新建窗门。如原告违约,需支付被告违约金50000元,以作补偿。

  9月上旬,梁英与李为一起到法院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多次强调自己一定会小心使用滴水位,不干扰到李为一家的生活。就此,这起历时十余年的邻里纠纷终于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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