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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茶来论
□麦荣团(赤岗)
72岁海归老教授因在公交车内站在“禁区”与司机发生冲突,后状告公交车公司违法设置。于是,在公共交通压力高企的广州,设置“站立禁区”作用几何问题,引发街坊热议。归纳之,PK的正反双方落脚点在是否应该设立禁区上面。
就我看来,矛盾冲突不在于是否设立“站立禁区”,而在于有效的运输能力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公共交通压力上。具体表现在这一件事上,就是车辆有效的容载量与交通压力的矛盾。按理说,在公交车上,乘客站在什么位置是个人自由。但由于涉及到行车安全问题,司机有责任也有义务要求乘客站立在“安全”的位置,既然有“安全”的位置,也就有对应的“禁区”。但问题是,当有效的容积率不能满足继续增多的乘客时,乘客就只能身不由己地站立在“禁区”。
对于服务公共交通的公交公司来说,本身就很矛盾。一方面,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公交车不能拒乘客于千里之外,应该“有求必应”,逢站必停,不能拒载,从而使得车辆“超负荷”。另一方面,公交车司机又要承担起乘客的安全责任。由此可见,公交车公司设立“站立禁区”实是无奈之举。至于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则不在讨论之中。
在比较理想的状态下,公交车的“站立禁区”还是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至少在非人为的事故中,能保证乘客不被夹伤。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在广州日渐增加的公共交通压力及执行的公共服务规定上,车辆只能不断“加载”。因而,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乘客的安全,公交车在设立“站立禁区”的同时,还需实行“拒载”。
而这种“拒载”的方式,在今天看来应该不是难事,只要公交车一旦超过车辆的安全容载量,在公交车外明显位置能有明确提示(如电子路线牌)即可,如此一来,司机乘客就能“心中有数”,问题也迎刃而解。
但问题是,如此“拒载”后,考验的却是广州的公共运输能力,不知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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