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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绿道摆摊或被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绿道禁止行驶、停放机动车辆,违者可罚2000元;占用绿道进行摆摊、烧烤,可能被罚一千元。深圳市法制办在官网公布了《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草案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10月23日。

  草案提出,在绿道控制区内,禁止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设施、宾馆、工厂以及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农家乐、餐饮服务设施、油库及堆场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截断绿道。确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截断绿道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貌。根据草案,违规者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0元罚款。

  根据草案,未经批准不得在绿道控制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占用绿道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将由各区绿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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