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莹 已经在上个月底正式进入社区的平价商品流动售卖店,意味着平价商店正式在深圳启动。根据深圳发改委日前公布的《深圳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请获批的平价商店,可以享受到每平米300元的一次性补贴。而在管理上,将在每年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对存在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及缺斤短两等行为的,将取消开店资格。
商店需配备不少于300辆售卖车
根据《办法》,深圳的平价农副产品商店包括流动商店和固定商店两种。申请设立平价商店,需要具备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其中:平价农副产品流动商店应配备不少于3万平方米配送中心和300辆售卖车;平价农副产品固定商店的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
在价格上,平价商店需要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履行稳价惠民义务。所售平价商品目录所列的蔬菜价格原则上应分别低于市场价格30 %和15%以上,粮、油、肉、禽、蛋的价格原则上应分别低于市场价格8%和5%以上。
可享税收及水电等多项优惠
为了鼓励补贴平价商店,《办法》规定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平价商店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可酌情减免平价商店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平价商店如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按税收政策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在用水、用电等价格上,均可以享受优惠。
市政府将对平价农副产品固定商店建设费用按3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平价商店建设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在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保供稳价的平价商店,政府按照相关政策及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先控后补”原则,动用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对差价给予适当补贴。
取消资格将被追回补贴资金
经批准设立的平价商店,每年1月底前需要将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上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发改等部门将在每年2月定期,以及期间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对于存在未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的内容不完整、平价农副产品未使用专门的标价签或价目表标价、明码标价内容不真实不完善、销售的农副产品不符合平价商品目录有关类别和品种要求等行为,考核发现后,将予以批评纠正。
而存在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稳定物价社会责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销售的农副产品短斤缺两或有质量问题等行为,发现后将取消平价商店资格。同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还将被全额追回政府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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