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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对象未明爱心款该给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助学对象未明爱心款该给谁

  南都讯 南都·爱满鹏城“一助一”公益项目有不少市民热心参与,但有部分参与助学行动的市民在将助学款汇入账户时未注明用途。南都提醒各位爱心市民,如果没有注明用途,请拨打本报或深圳市红十字会热线,说明捐款人姓名、捐款时间和金额、捐款用途。

  另外,此前无法确定心仪的贫困生是否已获资助的市民,今日起可登录爱满鹏城网站,343名贫困学生资料中,已被指定资助的贫困生已有明显标示可辨认。

  200多名学生助学款有着落

  由南方都市报和深圳市爱满鹏城红十字会发起的“帮一个孩子·建一所学校———南都·爱满鹏城‘一助一’公益实施项目”到昨日为止,上述两项累计已经确认到账超过40万元,超过200名贫困学生的助学款已经有了着落。另外,尚有十余万已经确定的助学款还未到账。截至目前,该项目中江西和贵州两地待资助的343名贫困学生,仅有数十名学生的助学款尚未得到落实。

  请市民来电说明捐赠意愿

  “请市民在汇款和转账时务必注明‘爱满鹏城助学专用’。”爱满鹏城负责人陈焕燃表示,在到账的40余万元之外,还有部分进入助学账户的款项未标明用途。对于此类市民捐助,活动发起方无权判断是否针对南都·爱满鹏城助学项目捐助,无法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也无权移做其它用途。“本着对市民负责的态度,请上述市民拨打南方都市报或深圳市红十字会的热线说明情况,以便在款项使用上充分尊重市民的意愿。”陈焕燃提醒。

  同时,因该活动发起时正值十一长假,对于市民捐助指定贫困学生的统计未能及时作出。有部分市民因无法确认自己希望资助的学生是否被别人“捷足先登”而还在等待。昨日,经与深圳市红十字会沟通和其它各方协调,今日起,市民即可登录爱满鹏城网站,在所有贫困学生资料中均作了标注。在名字后面括号注明“某某某指定资助”的学生,均为已被“抢先”的,可在没有标示的学生中继续选择。该项内容后续将每日更新,请市民关注。

  未明确对象款项会给其他学生

  活动发起方表示,对于没有指定资助贫困生的和指定的学生已被其他人资助的,活动发起方将转移资助其他学生。同一学生如有多位市民指定资助,原则上将以助学款入账的时间为准排序。在这一问题上,陈焕燃表示,希望市民能同感兴趣的学生结成对子,也希望市民不吝惜地去帮助那些尚未结对的贫困生。

  已捐款但未注明使用用途的市民,请说明捐款人姓名、捐款时间和金额、捐款用途,请拨打:8 3 3 2 5 0 0 0(南方都市报)、82176053或23转613(深圳市红十字会)。

  ■意外

  妈妈不管社会是否该管?

  一受助贫困生出现意外情况,是否应该资助

  妈妈不要她了,她是否该获得社会资助?抚州8岁女孩李云(化名)的情况,昨晚在活动发起方相关负责人中产生了两派意见,最后大家决定交给市民来表决。

  找到生母却称“不要女儿”

  爱满鹏城的志愿者和南都记者9月下旬在抚州了解贫困生情况时到过李云的家。李云和外婆王女士住在南丰县一个比较破旧的楼房里,是原来企业的“公房”,一直没回收。

  据王女士介绍,李云还有个姐姐,在李云只有半个月大时父母离婚,姐姐判给父亲,李云判给了母亲李某。几个月后,李某就想把李云送人,还找来一个女人要把孩子抱走。但王女士认识这个人,觉得不靠谱,不同意,要自己养。当时李某外出打工,经济条件差,基本上照顾不到家里。在李云家,王女士提供了李某的手机号,但一直无法接通。

  回深后,南都记者曾多次拨打李某手机,直到昨晚终于打通。记者表示要了解李某和李云的情况,李某第一句话就是:“我不要这个女儿了”,并拒绝说明原因。

  昨日据王女士说,从要把李云送人后不久,李某就离开家外出打工,时至今日,只有在前年李云的外公六十岁生日的时候回来过一次。那次回家,李云不叫妈妈,也不叫阿姨,李某也不认李云是女儿。王女士说,李某和丈夫离婚后觉得被抛弃,可能是把对前夫一家的怨气转嫁给了李云。

  资助人认为应帮助更急需的人

  对于刚了解到的正在等待接受援助的李云的家庭情况,昨晚活动发起方在讨论中分成了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既然父母不要孩子、孩子的生活状况又确实贫困,当然可以接受社会援助;一种认为,父母不尽到责任,而是把孩子推向社会,应该从等待受助的名单中剔除。

  昨晚南都记者了解到,深圳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洪先生已经指定资助李云等两名学生,在听完最新情况的介绍后,洪先生表示他不做判断,“应该由活动发起方决定她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李云是否应该接受社会捐助,欢迎市民拨打83325000发表意见。

  统筹/采写:南都记者高爽

  “帮一个孩子·建一所学校—————南都·爱满鹏城‘一助一’公益实施项目”详情和贫困生信息请登录爱满鹏城网站(www.ampc.org.cn)查询。

  深圳市爱满鹏城红十字会助学捐款账户:户名:深圳市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账号:337- 010- 100- 1000- 70215

  请市民在捐款时务必注明:●对不指定资助对象的,请注明“爱满鹏城助学专用”;●对指定资助对象的,请注明“爱满鹏城助学×××学生”;●对捐款给贵州山区建立希望小学的,请注明“爱满鹏城希望小学专用”。

  咨询热线:83325000(南方都市报),36813100、36813098(爱满鹏城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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