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发帖称:10月10日,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昨晚,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向记者确认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声称已报警。事件另一当事人万春生则对记者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昨日(10日)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看多了国外一些政府官员因为一言不和而大打出手,甚至于脱下皮鞋敲对方脑袋,作为围观民众,常常觉得可笑。外国官员或许尚能以“民主自由”来标榜自己在公开议事场合“该出手时便出手”,然而,按照我们党内的议事规则,闹出这样的“全武行”,却怎么也让人笑不出来。
衡阳司法局这桩事,局长和副局长为了一项人事调动而不惜“肉搏”。负责全面司法工作的“一把手”不讲法而讲暴力,负责司法援助的分管领导因为不占上风而险些成为“被援助对象”。这番场景,发生在一个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政府部门里,实在有些讽刺意味。
司法局上演这出“全武行”,爆料细节虽然不多,然而网友和民众的敏锐神经已经嗅出了一些耐人寻味的“潜规则”。根据分管副局长的说法,该名拟调动的女干部“来历不明”,自己事前对此毫不知情,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几个敏感的关键词,又隐隐牵动了时下颇受非议的“萝卜招聘”、“权色交易”等热点事件,令个中缘由更显扑朔迷离。但不管怎样,正副局长在党委会上因“进干部”一事而大打出手,确实令人大跌眼镜。
抛开引发此事的“导火索”不说,在党委会议上,因为下属提出异议,上级竟然强迫其同意,强迫不成竟拍桌子骂人,进而拳打脚踢,这种工作方式,小而言之是简单粗暴,大而言之是无视党纪国法,可谓十分不堪。另需指出的是,这场纷争其实并不那么光彩。双方既不是为了百姓请命而据理力争,也不是为了大局利益而相互协调,而是为了一名女干部的任免去留,局长和副局长如此“冲冠一怒”,难免令人浮想联翩。
但或许,矛盾产生的根源,更多不是因为个人,而是源于作风问题。只讲权威和面子,不讲民主与协商,遇到争议,不就事实进行理性讨论,而是用“铁腕”来压服。这样独断专行的作风,怎能服人,怎能服众?在这种风气下,更可能有个别官员将职位视为个人物品,“我的地盘我做主”,做出其他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儿来。
当代的中国,既是积淀深厚的文明之邦,更是走向国际与未来的世界大国。无论职位高低,官员的个人修养和行政素质都需要不断的提升。否则,这样的“演出”不但不会给民众带来幸福,反而会让全社会为之觍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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