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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遭查竟打伤4名交警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何志远 周如意)浏阳人廖某醉酒驾驶时遭遇民警检查,竟然奋力反抗造成4名民警轻微伤,并将警车的挡风玻璃踢坏!记者昨日从浏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廖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浏阳市首例因醉酒驾驶而被刑事处罚的案件。

  经浏阳法院审理查明,7月30日20时许,廖某在浏阳城区一酒楼与朋友吃饭、饮酒后,驾驶小车行驶时被巡逻的交警发现,在交警阻止其继续醉酒驾车时,廖某奋力反抗,致4名交警轻微伤。经检测,驾驶时廖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8.2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廖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廖某认罪态度好,事后赔偿积极,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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